保健品行业乱象调查 黄金周购买须谨慎
2012-09-27 23:471630
不正当销售丰先生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前一段参加了北京某医药公司提供的免费健康检查活动。检查之后,丰先生就被销售人员带到一个单独的房间里。房间里放着刺耳的音乐,几个销售人员同时对他进行游说,承诺如果他服用某种保健品,就能彻底根治哮喘病。在销售人员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游说下,老人既迷糊又恐惧,颤颤巍巍地在买卖合同上签了字。
老人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医药公司退货并返还货款。经法院开庭调解,被告医药公司认识到自身销售行为存在的问题,与原告达成了调解。
法官提示: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若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利用了欺诈、胁迫等手段导致消费者违背真实意思购买保健品,则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证据的留存,防止自己主张权利时没有了证据。
看包装标识巧辨保健品目前,市场上的食品、保健品种类繁多,包装上的标识标注内容五花八门,让人看了眼花缭乱,普通消费者很难辨清真假优劣。为了便于掌握食品及保健品的区别方法,避免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保健品时可看“字号”巧辨“食品、保健品”。
国家或地方法定机构的批准文号,其中分为“食字”、“食健字”、“药健字”三种。
“食字”号产品:一般为含有营养成分的食品或含有新资源的食品。由地方卫生部门审批的食品批文号如“鲁食监字”、“苏食监字”等,如虫草精活性营养液(卫新食试字(96)第68号)。食字号产品不能宣传功效,虫草精活性营养液可以介绍新资源食品虫草的作用用途及其功能。
“食健字”号产品:国家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称为“保健食品”,需经卫生部审批,其批准文号“卫食键字”。食健字产品可以宣传卫生部批准的保健功能的有关内容。
“药健字”号产品:具有特定保健营养功能的药品,称为“保健用品”。由卫生行政部门严审批,其批准文号如“鲁卫药健字”、“川卫药健字”等。药健字产品可以宣传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项下的有关功用等的相关内容。
以上三种情况,只有“食字”号产品可以认定为食品,工商部门有权按照工商职能进行监管;其他两类不属于工商部门监管。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到有问题的食品,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对于食品和保健品的虚假宣传工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超级黄金周消费警示:理性 保健品各大保健品销售商在促销中充分抓住现代人关注健康、关注生活品质的心理诉求,主打温情牌。同时,让利、促销的手段也在酝酿和实行之中。有的店家甚至考虑到许多家庭会外出旅游,纷纷为消费者预备了“出行小药箱”,里面有各类常备药和多种恢复体力预防疲劳的保健品。在商家的带动下,保健品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欢迎,甚至成为了馈赠亲友的理想选择。
但为了牟取暴利,一些经营者竟把一些原本只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吹嘘成能够预防、治疗疾病的良药,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不法商贩的行为受到了媒体的曝光和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
【提醒】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只能对治疗起到辅助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切勿盲目听信广告宣传,避免上当受骗,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在选购保健品的时候,尤其要注意那些在宣传中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利用专家为产品功效做证明、或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等内容的产品,这一类产品最有可能藏有猫腻。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以及批准文号,有条件的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监网站,通过“数据查询”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
免责声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福步贸易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福步贸易网;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fobmy.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