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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合作是怎么个意思?

2022-07-12 05:141590网络

是指福建高校与台湾高校合作办学。

各校具体的合作方式有所区别,从福建的大学来说,一般是学生大三有可能去台湾读书或实习,以及是有台湾的老师在学校任教。

两岸合作建设的第一个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昨日在福州开园,福州今后将成为两岸电子商务企业的集中地。该基地由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州市台江区政府、台湾中华电子商务产业协会共同建设,是省政府闽台合作重点项目之一,已列入“十二五”期间“数字福建”专项规划中。

“闽台合作+”的效果正日益显现:

随着闽台合作项目的推进,福州大学与台湾高校的合作越来越深入,合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涉及师生互访、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召开学术会议等。

闽台合作项目,都是由福州大学统一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和本部其他专业一样采用教育部规定的标准版本,并加盖福州大学印章,概不标注“中外合作”或“闽台合作”字样。

闽台合作项目除在学历证书的学院一栏填写“海洋学院”外,其他和本部没有任何区别。而闽台合作项目的学位证书、中外合作项目的学历学位证书,则是和本部完全一样的。

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是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支持福建省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国改革发展大局、加强两岸经贸合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1)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产业合作的前沿平台和紧密区域,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支持台商在闽投资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采用先进技术的电子信息、船舶、机械、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两岸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争取闽台在产业合作、投资贸易、市场对接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鼓励海西引进台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积极推动闽台产业对接。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支持国家相关行业协会在福建举办两岸产业研讨、展览、对接等大型经贸活动,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鼓励建立与台湾产业配套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支持设立“闽台信息产业合作交流促进中心”,建设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区域为主的闽台产业对接集中区。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台办在福建联合主办“海峡论坛”及相关活动。积极推进两岸信息产业等领域技术标准对接与合作。加快推进两岸直达通信光缆建设,积极研究和推动台资企业在厦门等地先行开展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等相关工作。

(3)加快福建省台商投资区建设。

(4)优化提升原材料工业。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发展临港工业,加快湄洲湾、漳州古雷等石化基地建设,支持建设湄洲湾闽台石化合作专区。

(5)改造升级消费品工业。

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 这个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台湾同胞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并享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中的相关问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规划、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台湾事务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相关工作。第七条 鼓励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与大陆的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合作,在本省设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设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立条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依法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单独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 鼓励在台湾地区具有优势且符合本省发展需求的专业领域开展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开展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举办各种层次学历和非学历的职业教育;

(二)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

(三)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四)建立职业教育教学与科研资源共享平台;

(五)建设师资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

(六)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形式。第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引导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规范办学标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第十条 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设立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进台湾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专业课程、教材,培养符合本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第十一条 鼓励台湾地区的职业院校和本省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参股、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与管理。第十二条 鼓励现有各类园区、企业设立闽台职业技能师资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政策支持。第十三条 台湾地区的职业院校可以受托管理本省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部分院系,并根据有关规定在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和教材使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享有办学自主权。第十四条 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台湾同胞可以申报评聘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第十五条 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台湾同胞可以受聘于相关单位任职,不受本单位现有编制的限制,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第十六条 台湾地区有关机构颁发的职业教育及相关技能证书,经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在本省适用。第十七条 受聘于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院校、科研机构的台湾同胞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省相关学科领域的科研项目。第十八条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的金融产品,为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提供服务。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可以依法将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养老等方面为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台湾同胞提供服务。

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

省信息产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 省建设厅

(二○○七年三月)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简称LED)是一种新型全固态照明器件。它具有能源利用率高、低电压低电流工作、色彩丰富、寿命长、可靠性高和绿色环保等优点,是新一代的节能照明产品。太阳能是一种既丰富又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它的最重要应用领域就是通过太阳能电池将光能转化为电能,即太阳能光伏产业(以下简称光伏产业)。太阳能电池与LED的集成应用实现了开发新能源与环保节能的完美结合。近些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LED和光伏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目前,我国也已将发展LED和光伏产业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我省LED产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现已形成较好的技术与产业基础。全省现有LED相关企业80多家,主要集中在厦门以及漳州、泉州、福州等地;从外延片、芯片制造、成品封装到产品应用都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基本涵盖产业链上、中、下游,一批骨干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厦门市成为国家科技部正式授牌的全国5个“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之一。海峡西岸LED产业集群初具雏形,展现出蓬勃的活力。在发展光伏产业方面,我省拥有丰富优质的硅矿资源,工业硅生产历史悠久、规模较大。近年来,一些工业硅生产企业积极用低成本的精细冶金法进行太阳能级多晶硅的提纯研发,取得显著进展,一些企业已经应用低成本生产工艺,提炼出纯度99?99%以上的多晶硅。各地涌现一批专业从事太阳能发电模组和各种太阳能灯具等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我省LED和光伏产业规模仍偏小,产品技术档次还不高,尚缺乏国际竞争力。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LED和光伏产业发展目标与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提高产业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加快产业发展步伐,现就2007年至2010年我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导向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和优势特色应用产品,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打造完整的LED和光伏产业链;以应用促发展,引导、推广LED和光伏产品的应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联合与协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把强化自主创新与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体系;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强企业联合与重组,培植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优化综合布局;以提供环保节能产品为目标,实现产业发展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

战略定位:以厦门市为核心,辐射福州、漳州、泉州、龙岩,拓展到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地区,形成海峡西岸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LED制备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LED产品层次以中高档为主,LED产业在全国占据重要地位;立足我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级高纯度多晶硅材料的生产,促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成为国内外光伏材料重要的生产基地;完善太阳能LED系统产业链,成为全国LED和光伏产品集成应用的示范基地;抓住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对台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闽台LED和光伏产业合作基地。

产业布局:LED外延片、芯片制造以厦门为中心,着力培育壮大上游龙头企业;LED封装以厦门、福州为重点,依托骨干企业,带动全省封装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LED应用产品生产由厦门、漳州向福州、泉州、龙岩等地拓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LED应用产品生产基地。太阳能级低成本高纯度硅材料生产以泉州、龙岩、漳州为发展重点,依托相关企业和高校,突破技术难关,形成国内具有重要地位的太阳能级高纯度多晶硅材料生产基地;太阳能电池生产以厦门、漳州、泉州为主体,扶持骨干企业,提高太阳能电池的综合生产能力;光伏产品应用以闽南三角地区为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国际市场开拓经验的企业,形成光伏应用产品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10年,我省LED产业总体规模处于国内前列,预计年销售额达到300亿元,其中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光伏产业预计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其中出口额达到7?5亿美元。LED和光伏产业从业人员达4万人,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名优产品和龙头骨干企业,创国内名牌产品1~2项,销售额上10亿元企业8-10家;形成2~3个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认证中心、应用研究中心,能与国内外同行检测比对,技术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能与国际接轨;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应用系统,LED光转化效率达到80流明/瓦以上,多晶硅纯度达到99?9999%以上,以本省多晶硅为原料的太阳能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大于12%(在AM1?5下检测)。

二、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

实现2010年LED和光伏产业发展目标,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的引导、扶持作用与市场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把自主创新开发与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结合起来,把应用开发与满足市场需求结合起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推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鼓励自主创新,努力掌握核心技术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强化科技投入,突破关键技术,使其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产学研用结合,联合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重大技术项目攻关及促进成果产业化工作,努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各有关部门的科研开发与产业化专项资金要加大对LED和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金融资金、风险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该产业,支持重大技术项目攻关与新产品开发。

通过技术攻关与研究开发,力争在功率型及超高亮度LED外延片和芯片制造技术、高性能LED封装技术、光伏电池用太阳能级高纯度晶体硅精炼技术、高效太阳能电池制备以及太阳能电池LED应用系统等一些关键性技术与工艺上有所突破,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全面提升产业的技术档次和水平。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新产品、新系统。重视配套材料和关键部件的同步研发,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与质量水平。

(二)拓展应用领域,以应用促产业发展

深化研究,抢占传统应用领域。在LED的传统应用领域:景观照明、电器产品指示灯、LED显示屏、LCD背光源、交通指示灯、手机键盘背光源和照相机闪光灯等;光伏电池的传统应用领域:信号灯电源、微波通信电源、太阳能路灯、手机直放站太阳能电源、各种太阳能灯具供电电源、边远缺电地区供电电源等,采用技术性能高的LED产品和太阳能电池板,应用新设计、新工艺和新的控制技术,开发新一代应用产品。通过产品的升级换代,把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拓宽思路,开辟新的应用领域。以新构思、新技术、新产品引导新的应用。在城市路灯照明、室内装饰灯、汽车用照明等LED产品应用领域;在利用建筑屋顶太阳能工程发电作为家用电源等光伏产品应用领域,目前应用刚起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要通过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现场试用表演和建立示范工程等方式进行推广,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和规模,并最终实现产业化。而对那些尚未开辟的应用新领域以及目前技术尚未成熟或成本太高、应用条件还不成熟、但前景广阔的项目,如LED室内照明和太阳能并网发电等,也要重视开发和进行跟踪研究,一旦时机成熟,立即切入,占领市场。通过应用产品开发,扩大产品门类、品种和销量,以促进整个产业发展。

(三)加强对外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利用外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与境外LED和光伏行业商协会的联系,搭建境外招商引资平台。吸引外商、特别是台商来闽投资创办LED或光伏生产企业,积极促进产业转移与合作。吸引海外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我省LED和光伏产业。通过合资合作或产业转移,提高我省LED和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产业竞争能力。

继续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紧缺产品,并做好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加强与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高技术联合攻关与开发研究。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究开发机构。

组织企业充分利用国际性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及其他国际贸易展会平台,开展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努力扩大产品出口,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设立研究开发、市场营销和服务机构。

(四)推进改革与重组,培植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产业发展规律的企业成长机制,以产品配套和应用开发为纽带,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从土地使用、资金投入等方面鼓励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产业优势、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的龙头骨干企业。

(五)实施人才工程,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根据LED和光伏产业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巩固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队伍,稳定技术骨干与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工人。营造良好环境,采取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面向企业和市场需要,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多种形式,多方位培养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合理安排使用各种人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产业发展做贡献。

三、政策与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充分考虑LED和光伏产业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产业做大做强。

(一)加大对LED和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

“十一五”期间,省每年从节能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扶持LED和光伏产业发展,资助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奖励重大科技成果,为发挥LED和光伏产品在节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创造条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年择优推荐一批关系产业发展的项目由发改、科技、经贸等有关部门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条件的LED和光伏企业要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待遇,并积极帮助其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监督与标准制订工作,定期公布该领域的最新成果,宣传推介名优品牌;加大对应用LED和光伏产品的宣传、引导、组织与协调等工作,促进新优产品在公共场所和社会上的应用,其所增加的公共服务支出所需部分费用,各级财政应予以支持。建设、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在公共建筑、道路、交通信号灯等公共基础设施中大力推广应用LED和光伏产品,建设示范工程,增强公众对LED和光伏产品的感性认识。鼓励和支持LED生产企业采取BOT方式承接高速公路隧道灯光工程、城市景观灯工程等公共服务照明工程。建设部门组织制定施工验收标准,以确保LED应用工程建设的质量。

要鼓励自主创新,对通过自主创新首先实现LED光转化效率和太阳能级多晶硅提纯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要按照《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要加快综合配套市场建设,选择合适区域建立LED和光伏产业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集散市场。在场地使用、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相关企业进驻,力争形成一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LED和光伏产业配套市场,提高产业的自我配套能力。鼓励扶持我省LED和光伏产品扩大出口,有关部门要在国外技术壁垒应对、环保及能效国际认证、国外普惠制关税优惠、出口通关放行绿色通道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和政策倾斜。

(二)大力实施关键技术科研攻关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协同,整合资源,加强对LED和光伏产业的支持。组织联合攻关,集中力量争取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快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及产品。要组织省内外专家,在凝炼国内外LED和光伏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采用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突破一些LED和光伏产业发展的上游前端关键技术,如氮化镓(GaN)基LED高浓度有效P-型掺杂和良好P-型欧姆接触的制备、带光子晶体LED的研制、在氧化铝衬底上长氮化镓(GaN/Al2O3)外延片的结果剥离技术、三基色高性能荧光粉、倒装防静电大功率白光LED、精细冶金法生产太阳能级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等。在经过深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选择若干种对全行业有带动性的、能够很快走向市场的特种照明和应用照明产品,如达到国际水准的MR16射灯、霓虹灯、射灯、格栅灯、吸顶灯、面向通用照明的面光源、新型城市景观照明灯、太阳能路灯、主动式LCD背光源模组等,研发成功后直接进入企业生产环节,迅速占领相关市场。着重解决影响LED及光伏产品性能的关键技术问题,如提高芯片级别的光提取效率、降低器件热阻、提高器件寿命、控制与驱动电路等。

(三)实行优惠的财税与用电政策

用好用足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所得税税前抵扣、国家级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进口科研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等有关税收激励政策,针对LED和光伏产业的特点,5年内对自行开发生产销售的功率型(单管芯1瓦以上)白光及超高亮度(光强大于10CD)的LED产品、纯度高于99?999%的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产品和光电转换效率大于12%的太阳能电池(以本省产高纯度多晶硅为原材料制成的),专门实行优惠的财税与用电政策:各地对生产该产品的企业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企业重大的投资、增资项目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时给予优先扶持;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纯度高于99?999%的多晶硅产品,其生产用电享受我省促进工业生产发展用电优惠政策。

(四)鼓励优先采用省内生产的LED和光伏产品

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将LED和光伏产品列入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省财政厅会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时公布我省LED和光伏产品推荐采购目录及其技术指标。全省各级需要采购LED和光伏产品及服务,如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道路照明、高速公路信号灯、城市交通指示灯、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城市景观照明、铁路信号系统、大楼太阳能供热供电系统以及边远缺电地区太阳能发电设施等工程,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对被列入推荐目录的省内LED和光伏产品,要根据科技含量、节能环保等特性,在招投标中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首购制度,省内企业或科研单位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且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经认定,进行首购。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在选购上述产品或系统时,优先考虑省内产品或与省内相关单位合作开发和建设。

(五)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

完善以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组织,逐步拓宽现有资本市场的范围。要按照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联动的要求,充分发挥的组织、协调作用,搭建解决银行和企业资金供需洽谈平台,切实解决银企双方资金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LED和光伏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引导企业积极使用各类新型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增加技术开发投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建立健全投融资担保机制,鼓励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机构对LED和光伏产业在资金、信贷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组织企业参与高层次的招商引资活动,有目的地寻找国(境)外大公司、大财团合作,引进资金。支持优势企业创造条件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和各种债券进行筹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企业的资本流动,拓宽投资的退出渠道,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以及风险基金投入LED和光伏产业。

(六)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以LED和光伏产品产业化为目标,以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为广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为宗旨,在进一步完善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若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如建立福建半导体照明产品检测认证中心和福建省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中心,主要从事LED器件、部件产品性能检测和多晶硅纯度、半导体参数、太阳能电池光电性能以及产品预期寿命和可靠性的检测,研究制定产品及其工程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及质量标准;建立福建省LED和光伏产业应用研究中心,主要从事LED和光伏应用产品及系统设计、开发,为中小型应用产品开发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技术服务平台,加大投入,提高检测水平,为企业提供低价优质服务。

(七)加强与台湾相关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抓住台湾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我省毗邻台湾的地理和人文优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海峡两岸沟通与交流合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搭台,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为媒介,企业为主体,主动进行联系与沟通,以“4?8”台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等展会为平台,通过办学术研讨会、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互相参观考察等各种形式,增进了解,加强两岸产业界之间的联系,为开展技术合作、成果交易、贸易投资等创造条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台湾LED和光伏产业龙头企业来闽投资办厂,实现技术与产业转移,提高我省LED和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壮大产业规模。充分发挥两岸专业的民间组织的沟通联系作用,促进两岸具体产业对接与项目合作。加强与台湾LED业界合作,共同与国际权威机构检测比对,以提高我省LED检测水平。

(八)成立福建省光电子行业协会

福建省光电子行业协会应是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由福建省从事光电子(涵盖LED和光伏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自愿组成。它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光电子领域的学术活动、信息交流与咨询服务;接受部门委托,组织行业专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为相关部门提供产业分析报告和发展建议;开展国际和海峡两岸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展览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光电子产业的招商引资、引智活动;协调光电子企业内外部关系,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和自律,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智力度。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开设光电子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课程和教材建设,为我省培养光电子专业人才和高级技工。抓紧智力引进工作,重点是LED和光伏专业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大力吸引海外优秀留学归来人员和在外工作的闽籍专家来闽工作或聘为技术顾问,在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LED和光伏产业项目的同时,鼓励以项目带技术和人才。做好在职人员的再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为依托,同时吸引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流动站、工程硕士联合培养点、高年级大学生和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基地,培养大量急需人才,稳定人才队伍。积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技能;外事等有关部门要简化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批手续,方便企业高中级技术管理人员参与国际交往。落实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报酬及奖励政策,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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