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公安机关查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以关家新、黄治文为首,以张瑞清、邱振堂为首,以张建清(张瑞清之弟)、谢国才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不断疯狂伪造假银行承兑汇票,并先后开出假银行承兑汇票102份,票面金额达4.09亿元。他们利用这些假承兑汇票分别在黑龙江、山东泰安、甘肃兰州、福建泉州等地银行贴现共计57份、金额达2.53亿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这起犯罪活动虽然告破,但留给我们什么样的思考呢?
“蛀虫”出自银行内部
据广东警方介绍,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现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曾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这样的统计数据:从1998年至2000年10月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中,单单以河源各银行的名义开出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就达288份,涉及金额达12亿元。
但实际情况是,从1998年开始,河源市有关商业银行已不具备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资格。中行河源分行、工行河源分行和农行河源分行在向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明上都写明,自1996年至2000年10月17日,他们均未办理过一宗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毫无疑问,关家新、张瑞清和张建清等不法分子从事的一系列诈骗案,都是以假冒河源各银行名义开展的。
在3个犯罪团伙中,以关家新为首的犯罪团伙诈骗金额最大,也最具代表性。
关家新,高中学历,1993年至1998年10月,他曾在中国银行河源分行信用卡科工作,在此期间,他因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被调离了工作岗位。1998年10月,关家新辞职,随后就纠集一帮人专门干起了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的勾当。
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间,哈尔滨富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怀富(已被黑龙江警方逮捕,另案处理)找到关家新,向关购买假银行承兑汇票。关从别处购得空白假银行承兑汇票单后,在空白假银行承兑汇票单上填上有关内容并盖上伪造的银行汇票专用章等相关印章,随后将做好的假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于。当于带着农业银行哈尔滨中山支行职员来河源作贴现前的“查询”时,黄治文便冒充中国银行河源分行的工作人员在“查复书”上写上“此票由我行开出”字样,并盖上事先已准备好的假印章,造成假象使农业银行哈尔滨中山支行查询人认为“汇票”确实是从“银行”开出的。于再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到农行哈尔滨中山支行贴现,多次从银行骗取巨额资金。
后来,为了达到更快更方便诈骗银行资金的目的,关家新和于怀富将农行哈尔滨中山支行的查询人员张树文、何永昌(均被黑龙江警方拘捕,另案处理)收买,诈骗变得更加畅通无阻,也愈加疯狂。经公安机关查实,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关家新诈骗团伙先后做假银行承兑汇票81张、面值达3.5306亿元,于怀富成功贴现假汇票共52张、骗取金额2.3亿多元,给国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6760多万元。
银行内部管理敲响警钟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大多学历不高,最高的也只是高中毕业,张瑞清甚至连小学也没念完。
这些素质不高的不法分子为什么能够屡屡诈骗成功呢?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金融罪案科科长钱波说,这些犯罪团伙相当熟悉银行承兑汇票的内部业务流程(如关家新原来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加上认识和收买了河源有关银行的工作人员,因此当贴现行派人来河源查询时,他们得以顺利地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柜台或办公室直接接受贴现行查询人员的查询。他们还勾结邮局工作人员,截收贴现银行的查询传真、电报等文件,然后盗用银行的名义回电予以“确认”,因此作案屡屡得手。
银行、邮局和贴现银行的个别工作人员禁不起金钱的诱惑,明知是违法犯罪行为仍甘当不法分子的“马前卒”。如犯罪嫌疑人李惠龙明知关家新等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仍利用其在中国银行河源分行工作之便,为关家新等人截取“银行兑汇票查询”传真件及发送“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书”传真,参与关家新等人的诈骗活动,并多次收受关家新等人的酬金及各种礼品;犯罪嫌疑人梁炳根则利用其在邮局工作之便,分别3次为黄治文截获从辽宁沈阳发到中国银行河源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电报稿。后来又以同样手法为黄治文截获一份从江苏沛县发往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电报件。黄治文给了梁炳根17000元的“好处费”。
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大行之道,也暴露出银行内部管理上的漏洞。目前银行间的承兑汇票业务实行全国联行制,有资格办理此种业务的银行才能参加《全国银行行名行号本》,并由各银行的总行定期进行发布。河源市有关银行从1998年起已不再具备开展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资格,各银行应该很清楚,无需派查询人员去河源银行进行查询,就可确认以河源市有关银行名义发出的承兑汇票根本就是非法假票。显然,全国各银行间的信息沟通亟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