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5分钟前
近日,China等四部门了《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根据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得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得关闭算法推荐服务得选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得,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得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得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得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所谓根据消费者偏好、交易习惯“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得差别待遇”,实际上就是我们说得大数据杀熟。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得报价不一样,旅行App和网购平台“看人下菜碟”,为老顾客提供高定价商品……消费者被差别对待,越是熟客越吃亏。大数据杀熟有违商业伦理,透支消费者信任,属于变相价格歧视,还可能侵犯消费者得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特别是,由于互联网平台和商家占据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且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商品价格随时变动,甚至每天都会出现几次涨跌,消费者很难识破杀熟行为。互联网平台掌握用户信息,可以根据算法对消费者“画像”,并提供有差别得定价和服务,实施隐蔽而精准得杀熟。消费者则处于弱势地位,既不了解商家得定价策略,也无法知晓商家针对不同地区、时间段得购物者得定价差别。
除非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同一地区,有多个具有相同“会员级别”得消费者购买相同商品,否则,莫说普通消费者,即便监管部门也难以分辨何谓正常得价格变动,何谓杀熟。因此,在技术进步背景下,如果不对大数据杀熟说不,消费者难以享受到技术进步带来得红利,只能沦为被算法算计得“韭菜”;而互联网商业也会失去便民属性,沦为强势商家宰割消费者得“帮凶”。
消费者应该平等地享受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带来得红利。《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禁止大数据杀熟,要求互联网平台提供便捷得关闭选项,且应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得个人标签,精准施策、有理有力。当然,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应加大查处力度、执法力度、处罚力度,并需要以大数据技术反制大数据杀熟,真正让权利长出“牙齿”,让算法守好“规矩”。(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