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 题:民宿何以成为“幽灵”?
新华网记者吴文诩
兴冲冲到了旅游目的地,却发现网上预订的民宿像“幽灵”一样消失了……
近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幽灵民宿”消费纠纷案件。此前,原告孙先生在某APP平台上成功预订民宿,临时被告知无法入住。更让人咋舌的是,不仅民宿没有订单中展示的房型,竟然也从未接到过平台订单。这一事件导致孙先生及家人外出期间被迫多次更换酒店。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提供预订服务的旅行社赔偿损失3500余元。
记者调查发现,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幽灵民宿”的消费纠纷屡屡见诸网络投诉平台。有的地址模糊不清,有的房型“货不对板”,甚至有的连订单都是假的。
“幽灵民宿”乱象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潜藏着安全隐患。有律师提醒,有的“幽灵民宿”既无工商登记手续也未到派出所备案,民宿内的消防设施、卫生和安全保障条件等也达不到旅游住宿标准,旅客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
有消费者质疑,问题房源为何能在平台上线;还有消费者反映,退款理赔门槛较高,被迫吃下“哑巴亏”……这些情况都值得重视。
民宿连着八方游客体验的“刚需”,是游客深入了解旅行目的地风土人情的“中转站”之一,也是释放文旅消费潜力的重要抓手。绝不能让部分不良商家将民宿当成“投机”的暴利工具。
清除“幽灵民宿”,必须系统性治理相关灰色利益链。
这是数字时代消费者拥抱“诗与远方”的美好期待,也是法治护航文旅消费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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