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浮法玻璃吧?
早些年浮法玻璃有特有的国家标准GB 11614。其中的等级有制镜级、汽车级和建筑级之分。
从2009年起该标准改名为“平板玻璃”,标准编号升级为GB 11614-2009,等级改为优等品——相当于原制镜级,一等品——相当于原汽车级,合格品——相当于原建筑级。
你留个邮箱,发一份现行国标给你。里面有详细的标准要求。
浮法玻璃质量标准
玻璃的标准有很多,你到工标网去找都能找得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有。
标准编号:GB 11614-1999
标准名称:浮法玻璃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GB 11614-1989
实施日期:2000-1-1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无色透明浮法玻璃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镜、汽车和建筑等使用的浮法玻璃。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53199.html
前页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zt/GB%2011614-19991.pdf
标准编号:GB 10701-1989
标准名称:石英玻璃热稳定性检验方法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部分代替GB/T 9657-1988 GB/T 9658-1988 GBn 157-1982
实施日期:1989-12-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石英玻璃热稳定性检验的试样、设备、检验步骤和结果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石英玻璃及其制品热稳定性的检验。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50881.html
前页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in/GB10701-1989.PDF
标准编号:GB 11998-1989
标准名称:塑料玻璃化温度测定方法(热机械分析法)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90-11-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用热机械分析法测量塑料玻璃化温度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无定形热塑性塑料,亦适用于部分结晶的热塑性塑料,不适用于高填充无定型热塑性塑料体系。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所测得的结果与用其他方法测得的结果,不能相比较。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83191.html
前页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in/GB11998-1989.PDF
标准编号:GB 15763.1-2001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GB 15763-1995部分
实施日期:2001-1-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防火玻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玻璃。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0939.html
前页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2015763.1-20011.pdf
标准编号:GB 17840-1999
标准名称:防弹玻璃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0-8-1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防弹玻璃的分类、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建筑及其他用防弹玻璃。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1459.html
前页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zt/GB17840-19991.pdf
制镜级玻璃和汽车级玻璃哪个好
普通平板玻璃与浮法玻璃都是平板玻璃。只是生产工艺、品质上不同。
普通平板玻璃是用石英砂岩粉、硅砂、钾化石、纯碱、芒硝等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经熔窑高温熔融,通过垂直引上法或平拉法、压延法生产出来的透明五色的平板玻璃。普通平板玻璃按外观质量分为特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类。按厚度分为2、3、4、5、6mm五种。
浮法玻璃是用海沙、石英砂岩粉、纯碱、白云石等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经熔窑高温熔融,玻璃液从池窑连续流至并浮在金属液面上,摊成厚度均匀平整、经火抛光的玻璃带,冷却硬化后脱离金属液,再经退火切割而成的透明五色平板玻璃。玻璃表面特别平整光滑、厚度非常均匀,光学畸变很小的特点。浮法玻璃按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三类。按厚度分为3、4、5、6、8、10、12mm七种。
普通平板玻璃外观质量等级是根据波筋、气泡、划伤、砂粒、疙瘩、线道等缺陷多少而判定。浮法玻璃外观质量等级是根据光学变形、气泡、夹杂物、划伤、线道、雾斑等缺陷多少来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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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法玻璃行业标准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特种玻璃网 时间:20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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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GB 11614-1989《浮法玻璃》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GB11614-1989《浮法玻璃》 国家标准分为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本标准在修订时按照浮法玻璃的使用用途进行了分类,分为制镜级、汽车级和建筑级,并按不同的用途确定了不同的质量指标,以利于用户进行选择,更好地满足了用户的需要。
在技术要求上,本标准参考了JIS R3202:1996《浮法和磨光平板玻璃》和EN572-2: 1994《浮法玻璃》标准,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比原国家标准有所提高,外观质量指标严于日本和欧洲标准的规定。同时,增加了玻璃对角线差的要求,检验方法也做了增加和适当修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1614-1989。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秦皇岛玻璃研究设计院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秦皇岛玻璃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庆涛、王玉兰、谭景亚、刘志付、田纯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色透明浮法玻璃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镜、汽车和建筑等使用的浮法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16-1985 外径千分尺(neq ISO 3611:1978)
GB/T 2680-1994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 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neq ISO 9050:1990)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JB/T 7979-1995 塞尺
3 分类
3.1 浮法玻璃按用途分为制镜级、汽车级、建筑级。
3.2 浮法玻璃按厚度分为以下种类:
2mm、3mm、4mm、5mm、6mm、8mm、10mm、12mm、15mm、19mm。
4 要求
4.1 浮法玻璃应为正方形或长方形。 其长度和宽度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尺寸允许偏差 mm
厚度
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小于3000
尺寸3000-5000
2,3,4
±2
-
5,6
±3
8,10
+2,-3
+3,-4
12,15
±3
±4
19
±5
±5
4.2 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同一片玻璃厚薄差,厚度2mm、3mm为0.2mm厚度4mm、5mm、6mm、8mm、10mm、0.3mm 。
4.3建筑级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2 厚度允许差 mm
厚度
允许偏差
2,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5
19
±1.0
表3 建筑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5mm≤L≤1.5mm
长度,L
1.5mm〈L≤3.0mm
长度,L
3.0mm〈L≤5.0mm
长度,L
L〉5.0mm
5.5×S,个
1.1×S,个
0.44×S,个
0,
夹杂物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2.0mm
长度,L
2.0mm〈L≤3.0mm
长度,L
L〉3.0mm
5.5×S,个
1.1×S,个
0.44×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度
长度大于1.5mm的气泡和长度大于1.0mm的夹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mm
线道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划伤
长度和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
宽0.5mm,长60mm,3×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2mm 40°3mm 45°;4mm以上 5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气泡、夹 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应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4.4 汽车级浮法玻璃厚度以2mm、3mm、4mm、5mm、6mm为主。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4.5 制镜级浮法玻璃厚度以2mm、 3mm、5mm、6mm为主。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4.6 浮法玻璃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4.7 浮法玻璃弯曲度不应超过0.2%。
4.9 对有特殊要求的浮法玻璃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4 汽车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3×S,个
2×S,个
0.5×S,个
0, 个
夹杂物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L〉1.5mm
2×S,个
1×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度
长度大于1.0mm的气泡和长度大于0.5mm的夹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mm
线道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划伤
长度和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
宽0.2mm,长40mm,2×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2mm 45°3mm 50°;4mm、5mm、6mm以上 6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气泡、夹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应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表5 制镜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2mm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3mm、5mm、6mm长度及个数
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
≤0.5mm
长度,L
0.5mm≤L
≤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长度,L
0.3mm≤
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2×S,个
1×S,个 0.5×S,个
0,个 3×S,个
2×S,个 0.5×S,个
0,个
夹杂物
2mm玻璃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3mm、5mm、6mm玻璃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
≤0.5mm
长度,L
0.5mm〈L
≤1.0mm
长度,L
L>1.0mm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L〉1.0mm
2×S,个 0.5×S,个 0,个 1×S,个 0.5×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度
长度大于0.5mm的气泡及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mm
线道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划伤
长度和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
宽0.1mm,长30mm,2×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2mm 45°3mm 55°;5mm、6mm 6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气泡、夹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应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表六 浮法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厚度,mm
可见光透射比,%
2
89
3
88
4
87
5
86
6
84
8
82
10
81
12
78
15
76
19
72
5 检验方法
5.1 尺寸测定
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卷尺,测量两条平行边的距离.
5.2 厚度测定
用符合GB/T 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仪器, 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 同一片玻璃厚薄差为四个测量值中最大值 与最小值之差.
5.3 外观质量测定
5.3.1 气泡、夹杂物、线道、划伤及表面列纹测定
在不受外界光线的影响下,如图1所示,将试样玻璃垂直放置在距屏幕(安装有数支40W、间距为300mm的平行荧光灯,并且是黑色无光泽屏幕)600mm的位置,打开荧光灯,距试样玻璃600mm处下面进行观察。气泡、夹杂物的长度测定用放大10倍、精度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定。
图1 检查缺陷的布置图
5.3.2 光学变形测定
如图2所示, 试样按拉引方向垂直放置,视线透过试样观察屏幕条纹,首先让条纹明显变形,然后慢慢转动试样直到变形消失。记录此时的入射角度。
图2 光学变形的测定
5.3.3 断面缺陷测定 用钢直尺测定爆边、凹凸最大部位与板边之间的距离。缺角沿原角等分线向内测量。如图3所示
图3 断面缺陷的测定
5.4 对角线差测定 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卷尺,测量玻璃板对应角顶点之间的距离。
5.5 可见光透射比测定
浮法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按GB/T 2680进行测定。
5.6 弯曲度测定
将玻璃垂直放置,不施加外力,沿玻璃表面任意放置长1000mm的钢直尺,用符合JB/T 7979-1995塞尺测量直尺边与玻璃板之间的最大间隙。
6 检验规则
6.1 玻璃出厂必须检验第4章要求规定的所有项目。
6.2 产品检验按表(7)规定的玻璃批量和抽样数随机取样。
表7 抽样表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501~1000
80
10
11
6.3 判定规则
6.3.1 一片玻璃检验结果,各项指标均达到该等级的要求为合格。
6.3.2 一批玻璃检验结果,若不合格片数大于或等于表7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玻璃应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的包装数量应与箱(架)的强度相适应。一箱(架)应装同一厚度、尺寸、级别的玻璃,玻璃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
7.2 包装箱(架) 应附有合作证,标明生产厂名或商标、玻璃级别、尺寸、厚度、数量、生产日期、本标准号和轻搬正放、易碎、防雨怕湿的标志或字样。
7.3 运输时应防止箱(架)倾倒滑动。在运输和装卸时需有防雨措施。
7.4 玻璃必须贮存在不结露或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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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对汽车玻璃的使用要求?
汽车级玻璃,一般表面很干净,肉眼看不到划伤,气泡,质量比较高档。也是大部分家私,电器用的是这种玻璃。
制镜级玻璃,表面无任何划伤痕迹。平整度很好,是玻璃级别中最高等次的玻璃。可以用来制镜用。至于中空,夹胶,一般都是深加工的。看你要用什么样的玻璃来做加工了,一般常用的汽车级玻璃。
1、安全玻璃的国家标准:建筑物使用安全玻璃,可以抵御子弹或每小时100千米的飓风中所夹杂碎石的攻击,这对主体玻璃结构的现代建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常见的安全玻璃种类有贴膜玻璃、钢化玻璃等。其中,贴膜玻璃作为一种新技术,已被纳入国家“十一五”推广项目。
3、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4、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以上就是关于与制镜级浮光玻璃有关的标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