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南宁市,位于中国华南地区。该地的国民村镇银行新开的如意存是针对存款的理财产品,不是保险类产品。银行就是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韩国房价很便宜吗?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比较多,投资者可以根据风险、收益和期限来选择理财产品,还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不仅包含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还有代销的产品,投资者要辨别一下,风险方面: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风险等级R2及以下的产品,风险承受能力高的投资者可以选择风险等级R3及以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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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二、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四、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专业银行:包括工业银行、农业银行、输出入银行、中小企业银行、不动产信用银行及国民银行,但至今尚未有申请设立不动产信用银行及国民银行者。
六、信托投资公司:以受托人之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经理及运用信托资金与经营信托财产,或以投资中间人之地位,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特定目的投资之金融机构。
七、再后来,金匠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开立的凭证,居然具有货币的效力!他们抵抗不了诱惑,就开始开立“假凭证”。但是神奇的是,只要所有客户不是同一天来取黄金,“假凭证”就等同于“真凭证”。这就是现代银行中“准备金制度”的起源,也是“货币创造”机制的起源。银行体系可以将信用货币的数量放大,实物货币就做不到这一点。
韩国的房价特别高,对于一些贫困家庭和城市新移民来说,买房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也许是作为游牧民族的后裔,韩国人喜欢搬来搬去,很多人并不愿意在同一个地方长期生活,所以韩国人租房子住是极为平常的,房屋出租也就成为一项相当庞大而成熟的产业。
大体说来,韩国用来出租的房子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叫“下宿”,由于在这里住的一般都是大学生,所以不用先交押金,只要每月支付一定的租金即可,房东会提供如桌子、被子等基本用品,每天还提供1~2顿饭菜;二是考试院,从名字就可以看出,这里主要是给那些迎接各种考试的人租住的。考试院的房子很小,设施简单,月租相应也就便宜,所以很多大学生也偏好住在这里;三是一室户或者公寓房,这种房子一般室内具备洗手间和厨具,但其他的设施基本没有。租住这种房子一般需要同时交押金和月租,且相对较贵,所以住在这里的人一般是单身、新婚夫妇或者家庭比较富裕的学生。
而最令外国人感到新奇的,还是所谓的“传贳”租房模式。
我目前的房子就是通过“传贳”租住的。中介机构“首尔房地产”的中介人员在听完我讲述的条件后,立即从电脑里调出所有符合要求的房子,然后开车带我一一察看。
当发现我对一家商住两用楼里的房子感兴趣时,中介介绍说,这间房子是以“传贳”的形式出租的。
我对所谓“传贳”的理解,就是在入住时交给房东28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2.4万元,人民币1元约合125韩元),“传贳”合同期间不需要交任何房租。“传贳”合同期满后,房东将全额返还这2800万。
韩语中的“传贳”是个汉字词,“贳”是“出租、出借”的意思。“传贳”是地地道道的经济学名词,是韩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债权制度。
百科词典解释说,韩国摆脱日本殖民统治以前,“传贳”做法主要局限在汉城及其周边一带。随着战乱等造成人口大规模流动,传贳租房的做法开始在韩国大小城市推广开来,如今成了韩国人住房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统计,目前有23%左右的租户是住在“传贳”房子中的,只有19%住的是月租房。
看完房子后便是商签合同事宜。签合同时,我与房东在合同期限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房东坚持说,“传贳”形式出租房子至少得签两年。我却坚持只签一年。房东几次欲起身离开,均在中介劝说下又坐下来。最后在附加条件下,达成了妥协:房东在合同期满当月未必能全额退还押金,但会在第13个月返还。此间,只要有人入住,我就得随时搬走。
合同终于还是签了,但我越来越有些后怕,合同到期,房东不还钱怎么办?为什么房东不愿要月租金,这么“便宜”房客?
我忍不住找到中介,告知他自己的忧虑。中介却并不惊讶。他说,在原来住宅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的确有很多房东对房客很蛮横,拖欠押金,房客也没有什么办法。后来,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和规范“传贳”制度,韩国在1958年制定的《韩国民法典》中就对这种不动产利用关系作了具体的规定。中介说,你要是还不放心,可以带上这份租房合同到市法院去核实并公证一下。
来到法院,工作人员在核对合同和房东的个人材料后,很快加盖了大红骑缝章——原本以为要花人民币几百块才能办好的事情,结果只付了500韩元。
工作人员解释说,韩国《民法》第303条特别规定,传贳权人支付传贳金,按照该不动产的用法占有、使用和收益,传贳权消灭时,权利人对该不动产全部享有较后顺位权利人及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传贳金的权利。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中也对此有明确规定,即便是外国人也不用担心房东不还钱。
传贳之变
近几年来,韩国“传贳房”比以前少了4%,相应月租房增加了4%。主要原因是,以前的银行利息很高,房东一般将房客的大笔押金存在银行里,每月同样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息收入,还省下了每月挨户收取房租的麻烦。但随着利率的下降,一些靠房子维持生活的老人,一般就不愿用“传贳”出租房子了,而是转为月租的形式。
不过,对于真正需要融资和投资的人来说,用“传贳”方式出租房子仍然有很强的吸引力。因为从银行贷款不仅比较困难而且利息很高。这几年,韩国房地产业非常火爆,投资者红了眼似地炒作房地产,这当然得需要巨额资本金。
若粗略计算一下,仅我所在的楼层就有30个小房间,房东从本楼层就可以先后融资8~9亿韩元。韩国法律规定,“传贳押金”的额度一般是所租房子时价的60~70%。今年初,韩国首都首尔的平均“传贳”价格上涨到1亿700万韩元左右。所以,投资者可以用融到的这笔传贳资金再投资新房继续进行“传贳”出租,也可以转手,赚取升值利润。
随着经济全球化,投资渠道也越来越宽。现在韩国大多房东将这些钱投入到证券、房地产、海外基金、做生意等方面。韩国国民银行的一位理财咨询师介绍说,韩国家庭储蓄率仅为4%左右,35%的城市家庭甚至没有一分钱存款。
在韩国人的资产结构中,海外资产在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正日益提高。特别是这几年中国、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股市异常火爆,中国基金、印度基金、以房地产为投资对象的海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都是非常热门的理财商品。去年末,韩国政府为抑制韩币升值,还出台政策,鼓励国民到海外购置房产等。因此,不管以哪一种手段投资,其收益都高于每月收取的租金和银行利息。
可见,“传贳”制度之所以能存续,就在于它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下,房东可据此获得长期融资,而这笔资金可以带来高于月租的收入。房东让渡或者牺牲的不过是对房子在一段时间内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同时,社会上也必须存在一定量的租房者,他们在支付了“传贳押金”后,获得了对房子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还省下了月租。因此,传贳合同双方都各取所需,互利互惠。
从这个意义上说,“传贳”制度不仅推动了韩国房地产的充分利用、资金的融通和财富的增长,同时也有助于缓解住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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