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二、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三、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二)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
(三)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四)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省市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城市整治工作。各城市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增加整治项目,及时动员部署,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监督评价考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半年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各地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新闻网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许维娜)近年来,部分城市学区房的价格备受关注。人民网财经梳理发现,两个月来,全国多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重拳整治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的行为,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指出,以学区房概念为先导的房价炒作具有一定的经济风险。“同时,基础教育事关公平与国家长远发展,不应该成为炒作对象,中央提出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切中时弊,对于遏制当前房地产结构性炒作具有积极意义。”他说。
“打击学区房炒作,是对‘房住不炒’最深入地贯彻。”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人民网财经表示,学区房的炒作,既违背民生诉求,也不利于义务教育均等化,住房应回归居住属性与民生属性。
为构建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交易秩序,着力解决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两个月来,广州市、成都市、石家庄市、南京市等多地展开行动治理房地产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以学区房的名义违规宣传和炒作房价成为整治重点。
人民网财经了解到,石家庄市已于2021年5月10日、11日下午,对全市13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广告经营单位等共计290人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行政指导和相关法律培训。
据悉,本次培训针对房地产企业广告违法行为频发的现象,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媒体等广告活动市场主体进行集中约谈指导和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重点解决涉及学区房、投资升值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问题,减少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频发乱象,规范石家庄市房地产广告市场经营行为。
5月17日,南京市房产局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各区累计检查了房地产经纪机构191家,检查组随机抽查了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学区房名义宣传推广房源、是否存在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等问题。
5月19日,成都市教育局联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5-6月,全市开展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的主要范围包括从事商品房销售及二手房买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的以下三种行为:以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特定中小学的;在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名校配套等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的。
5月24日,广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的通知,对教育资源无中生有、夸大事实、信息不完整、告知缺位等宣传现象进行依法查处,并提出规划阶段、建设过程、销售合同、销售过程等多方面监管,指出要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综合治理。
此外,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倪吉信也于近日表示,针对不少群众反映的一些楼盘以学区房的名义违规宣传和炒高房价等行为,目前省内已成立工作专班,对网络虚假宣传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等工作。
同时,另有专家指出,给学区房降温,除了加大整治力度外,还需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多校划片等措施,淡化学区房概念,做到“让教育归教育,让房子归房子”。
原标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严查学区房炒作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近期,广州市住建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正在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哄抬房价和虚假房源、虚假广告、虚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住建部门采取日常巡查、多部门联合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商品房在售项目166个,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258家。针对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公示资料不符合要求、推广名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名称不一致等问题,核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针对中介机构未备案经营、公示信息不齐全等问题,核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调查核实的个别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市场高压监管态势,广州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健康平稳态势。
住建部门呼吁,对于近期出现的房地产市场有关炒作报道,请大家理性研判,防止误导。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可拨打市政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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