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16.8万元。其中: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补助15.8万元,主要用于79名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交通、通讯及误餐等补助,每日补助20元,项目实施结束后,根据农技人员填报的《孝义市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情况表》进行补助发放,每名农技员补助不超2000元(税后);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按服务次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交通等。
(二)示范基地补助40万元。每个基地给予10万元左右的物化补助,对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所需购置种子、农(兽)药、肥料、饲料、试验设施装备以及展示活动所需等。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补助27.65万元。按每户350元的物化补助标准,为790名农业科技示范户(1个养殖大户(场)按10户计算)购置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
(四)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0.65万元。其中:农技人员参加培训9.45万元(35名参加吕梁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集中培训7.2万元,5名参加省级举办的集中培训2.25万元);农技人员培训费用1.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组织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开展培训中学习用具、教材、资料印制及参观交流等。
(五)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3.9万元。主要用于在基层农技人员中推广使用手机APP,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农技人员绩效考评和跟踪指导、开办网络科技书屋、订阅农民报刊等。
(六)项目建设管理费用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印刷、制度建设、档案建设、工作考评、构建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及项目审计及验收等。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2022养殖补贴的政策为:第一,如果是养殖母猪的,那么饲养补贴为每头补助50元。第二,如果是养殖生猪的,那么其保险补贴为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第三,如果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那么其建设补贴为按照规模来进行补贴,例如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以此类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第一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zg3n)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法律分析:养殖补贴中的政策补贴标准是:每头补助50元。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同时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以上就是关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免责声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福步贸易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福步贸易网;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fobmy.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谢谢。